内蒙古今年新建绿色矿山50座以上
3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十五五”期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重点方向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了解,“十五五”期间,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将从制度创新、矿区监管、成果巩固、工程落地四个方面推动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取得新成效。
在制度层面,内蒙古将围绕落实新《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和即将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结合全区实际,配套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监管的相关办法措施,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以政策创新维护矿产资源绿色开发新格局。
针对生产矿山,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将督促指导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格履职,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坚决压实矿业权人修复治理主体责任。对不履行矿区生态修复义务的采矿权人依法进行处罚,并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于矿区生态环境破坏严重、问题突出且拒不整改的矿山,及时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或公益诉讼,确保“谁破坏、谁修复、谁承担后果”。按照目标,“十五五”期间,全区90%的大型矿山、80%的中型矿山将建成绿色矿山,仅2026年就将新建绿色矿山50座以上。
对于历史遗留矿山,内蒙古将持续巩固治理成果,组织实施好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等6个国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压茬推进国家能源集团在内蒙古矿山及周边10公里范围系统治理工作,力争“十五五”期间实现国家图斑库内拟工程治理的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应治尽治”。(中国矿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