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持续强化“四个融合”工作机制
强化“一厅三局”融合,制定与省地质局融合方案并推进实施,继续深化与省林业局、省测绘局的融合事项。持续加大对市县的帮服力度,为基层解难题办实事,从“解决一件事”向“办好一类事”拓展,提级调度复杂共性问题。持续加强与各行业部门的融合,联合开展“政策进园区、进企业、进项目”活动,将各行业部门“十五五”规划的重大项目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以国土空间智慧治理体系为抓手,彻底打破厅系统各自为战的局面,推动业务有机融合。
三、持续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
报请省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全域全类型全流程国土空间治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并按需制定配套细化措施。推动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和用地要素保障政策。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土地用途管制、土地收益分配等机制,改进完善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持续深化农垦土地制度改革。组织申报第三届“海南省改革和制度创新奖”。
四、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正向优化“三区三线”,建立城镇开发边界扩展规模省级指标库,加强对各类空间管控边界动态监督管理。完成全省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并有序组织实施,完成海南环岛旅游公路配套服务设施及驿站专项规划编制。按需推进“单元+地块”详细规划编制,指导市县编制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落实垦区中心居民点布局方案,有序推动垦区中心居民点详细规划编制。打造一批新的“清凉城市”示范项目并适时举办现场会。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协同推进国土空间治理。
五、持续筑牢自然资源和生态安全底线
落实完善后的耕地调查规则,稳妥有序认定和恢复优质耕地。统筹农用地布局优化,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与高标准农田建设衔接,着力打造一批“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良田。修订补充耕地数量认定质量鉴定技术规范,推动实施集中垦造耕地。实施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无人机监测全覆盖。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准入审核。推进全省违规占用砂质岸线问题分类处置,常态化开展海域海岛海岸线联合巡查执法。完成海南南部山水工程建设,谋划南渡江流域山水工程,继续实施和申报海洋生态修复项目,组织申报海岸带一体化管理世行贷款项目。建立完善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全面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建立绿色矿山建设和管理制度。
六、持续提升自然资源要素精准保障水平
探索实施建设用地规模规划期总量管控机制。全面推行用地用林用海用矿联动审批,保障国家和省重大项目、重点区域建设。优化临时用地管理制度。修订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出让管理办法。持续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探索建立全省建筑用砂石供需监测体系。完善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构建交易种类全覆盖、交易类型多元化的自然资源要素统一大市场。推动多门类自然资源组合供应。完善土地二级市场管理。
七、持续维护自然资源资产权益
更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根据国家部署编制所有者职责清单和资产负债表。深化登记便利化改革,推动“机器管登记”系统上线运行,常态化开展农房宅基地确权登记,推动不动产登记和矿业权许可业务“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落地,推动实现承包经营权合同签订和登记发证“一件事”协同高效办理。探索化解林权历史遗留问题,探索设施农业用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登记和林下经济经营权不动产登记。举办第三届海南自贸港不动产登记职业技能大赛。
八、持续开展历史遗留问题攻坚
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开展闲置土地处置三年行动,推动海口市、澄迈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推进地热水历史遗留问题整改,推动8宗已出让未投产的砂石矿山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完成27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加快推进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持续推动营商环境涉企用地规划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继续推进农垦“7·31”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常态化推动不动产登记前端历史遗留项目处置,积极稳妥化解“一地多证”权属重叠问题。
九、持续完善“一张图”建设
出台《海南省“一张图”建设工作方案》《海南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内部数据更新管理办法》。持续汇集各厅局数据,推进与自然资源部平台的联通对接。打造国土空间智慧治理“行权一张网”,不断丰富拓展和完善“机器管+”系列应用场景。实施自然资源要素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规划许可、要素审批、资源配置、督察监管等行权履职关键环节全部线上运行,可视化、可追溯、可监管。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场景建设和应用。
十、持续强化自然资源基础支撑
完成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开展2026年度日常变更调查等各类调查监测,推进“多测合一”改革。根据省人大立法工作计划安排适时启动修正《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有序开展政策文件清理工作。印发实施《海南省“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以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调查与地质灾害防治等行业规划。有序开展重点乡镇1:1万地质灾害精细调查,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督察执法工作机制改革。
十一、持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大力表扬奖励、选拔任用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为民造福,实绩突出的好干部。全面梳理市县资规局履职短板与发展弱项,实施“一局一方案”精准补强策略,推动市县局建设从“选优配强一把手”向整体提质增效深度延伸。健全完善“系统内选拔+跨部门交流+紧缺人才引进”三位一体选任机制。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用好“四个一批”激励与约束机制,下大力气整治“躺平”“侧卧”“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等问题。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交流轮岗、“三来两去”常态化,营造干净干事、大胆干事、把事干成的良好氛围,打造忠诚、干净、担当、专业的干部队伍。
十二、持续推进效能机关和“清廉资规”建设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党建与业务深度整合,着力打造一批特色党建品牌。严守意识形态阵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大自然资源宣传”新格局。持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持续推进精文简会、统筹干部下基层。抓紧抓实以案促改促治和中央巡视、省委专项巡视整改,强化警示教育和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来源: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