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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业拟向同煤集团朔州煤电出售煤峪口矿
来源:中国煤炭报  日期:2016-07-27  浏览量:614  文字:【 】【加粗】【高亮】【还原

大同煤业26日晚间公告称,拟将直属矿煤峪口矿的整体资产及相关负债出售给朔州煤电。自2016年1月1日起,煤峪口矿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均由朔州煤电享受或承担。通过本次交易大同煤业的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 

朔州煤电为大同煤业控股股东同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关联方。数据显示,朔州煤电2015年净利润为66.95万元,2016年一季度净利润为1042.67万元。 

煤峪口矿是同煤集团开采年代较早的一座大型矿井,矿井核定能力250万吨/年,剩余资源储量6812.7万吨,2015年净利润亏损57993.87万元,今年一季度亏损17813.51万元。 

近年来,煤炭市场低迷,煤价断崖式下降,行业亏损面不断扩大,同时由于煤峪口矿开采难度增大,使得利润下降、持续亏损。 

大同煤业表示,出售煤峪口矿相关资产,可以有效减少公司亏损,改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获得资产出售的对价支付资金,可提升公司资产流动性,降低财务费用,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此外,公告还指出,煤峪口矿的煤炭将全部由大同煤业独家代理对外销售,就同一品种、同一市场的煤炭需求,由大同煤业及下属除煤峪口矿以外的其他主体优先签订销售合同。 

据了解,大同煤业此前曾向同煤集团转让燕子山矿和国贸公司。其中,燕子山矿转让对价18.2亿元,交割日为2016年1月1日。国贸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2.2亿元,在实际交割前国贸公司及其下属子、分公司整体经营权发包给外经贸公司,承包费为每年2000万元。 

今年一季度,大同煤业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8亿元,同比扭亏为盈,利润大增247%,该公司预测上半年累计净利润同比将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原因为出售燕子山矿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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