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持证人员:
依据绿色矿山评估师相关制度规定,现就证书有效期已满三年但未完成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作如下通知:
一、证书暂停使用。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有效期已满三年的绿色矿山评估师(含高级、中级)资格证书,暂停其使用。若持证人员在近三年(2022-2025年度)已参加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简称“中绿盟”)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可持证书到中绿盟办理证书恢复使用手续。
二、继续教育要求。近三年(2022-2025年度)内,需累计参加中绿盟组织的绿色矿山相关课程学习,总学时应达到24学时。
三、证书使用限制。在证书暂停使用期间,相关持证人员不得使用绿色矿山评估师资格证书从事任何相关活动。
四、证书注销规定。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持证人员仍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将启动证书注销程序。
联系人:李红
联系电话:18311377671
特此通知。
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
2025年6月15日